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计价规范 ?)已于 2008年 7月 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63号公告批准为国家标准,自 2008年 12 月 1日起实施。现就本市贯彻实施 ?计价规范 ?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执行 ?计价规范 ?和本通知。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 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守 ?计价规范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