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投入运行前 ,应对锅炉本体 ,安全附件 ,给水设备 ,鼓风机等设备 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正常后 ,才能启 动开机 . 2、锅炉升火 ,升压时 ,应先开引风机通风 5分钟 ,排出炉 膛和烟道内残 存可燃气体 . 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 ,从冷炉升火至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 时 ,从热炉压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 0.5小 时. 4、每班应定期排污 1--2 次 ,确保水位清晰 ,准确 ,可靠 . 水位变动范围 不得超过正常水位± 40毫米 . 5、应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 , 每次排污量约使水位下降 30~50毫米 . 6、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 ,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 , 确保安全 阀灵敏 ,可靠 . 7、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 ,检查压力表是否工常 ,准确 . 8、每周应对备用给水设备 (如蒸汽楚 ,注水器 )试运转一次
最新整理司炉工安全技术交底 1 、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 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 禁标注在玻璃表面。 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 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 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 进行 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 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