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 一、为贯彻依法必须招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办 法。 二、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将招标方案报 市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 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 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三、核准项目招标方案的条件与标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 (核准)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 (核 准)。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
北京市发改委项目招标规定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北京市发改委项目招标规定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北京市发改委项目招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