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平原地区造林工程质量和水平,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 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国家、行业及北京市各级各类相关技术标准和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特制订 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技术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中的景观生态林、绿色 通道、健康绿道、郊野公园以及湿地保护等建设工程。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生态优先、自然和谐原则。满足生物多样性需求,营 造结构合理的近自然森林景观。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立地 条件和建设类型,实现森林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创新驱动、节约建设原则。推广应用耐旱节水、节能 环保、科学抚育和生物防治等新技术, 实现造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原则。在改善首都生态环境的同 时,有效提高城市品质,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就业增 收,提升市民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