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4-11 浏览次数: 1025 京建法〔 2012〕9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西城、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有关区县房管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 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使用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消字〔 2012〕391 号)要求,现就 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和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从严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4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建科〔 2012〕16号)的规定,使用燃烧性能为 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复合 A级热固性外保
附件 2: 建筑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老项目) 金额单位:元 备案登记编号 所属行业 老项目类型 □建筑项目 □房产开发企业出售房产 □非房产开发企业出售自建房产 □非房产开发企业出售购入的房产 □不动产租赁 □其他 __________ 需提供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开工合同 □产证 □完税证明 □其他 __________ 申请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合同份数 合同总金额 已执行金额 未执行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年月) 郑重声明: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 完整。 经办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经营符合财税〔 2016〕36号文有关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老项目的 企业填写。 2.备案登记编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