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地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 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承 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和义务,文明 施工责任体系、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防治废气、废水、扬尘、 噪声污染的措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防范和应 急措施等。 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或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 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围挡 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 固定围挡、半通透式活动围挡、墙柱式固定围挡等 4 种型式,不得使用竹 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 除注水式塑料围挡的高度可低于 1.8 米外,其他形式的围挡高度
无锡华府庄园四期 A 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安全管理目标 (1)、制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 (2)、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3)、制定目标责任考核。 4、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应当上墙。 5、安全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 (2)、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 专项方案,并按要求审批。 (3)、应当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安全技术交底 (1)、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字。 7、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按规范要求在有关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