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重点小型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政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建 [2008]231 号 各设区市、省管县财政局: 为加快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规范重点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厅制定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00八年七月十七日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确保 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我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根据 财政部、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财 建, 2007? 1025号)、财政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 2007? 619号)、省政 府《陕西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