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接待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提高公司接待工作的水平,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的合作伙伴、重大客户、政府领导和其他重要客 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细则责任部门为总部总裁办。 第四条接待准备 (一)总部领导邀请的重要客人需接待的,可书面或口头提前通知总部总 裁办。 (二)各公司、总部各部门邀请的重要客人需接待的,须填写《接待审批 表》(见附件)并提前一天通知总部总裁办。 (三)各部门分工 1、总部总裁办制订接待方案。 2、总部总裁办:总协调、车辆调度、接待用餐安排、住宿安排、会议室、 纸、笔、公司资料、饮料、水果、花卉、音响、欢迎牌(标语) 、摄影、摄像、 投影。 3、各相关部门:演示用材料、宣传材料、专题讨论议题、展示厅演示与讲 解 (四)参加接待人员确定 1、主陪人员:每次接待应明确公司的主陪人员, 主陪人员职位原则上应与 到访人员中职位最高者相当,主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