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流程 合格 不合格 可 换材料 否 上报同意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承包方自检 厂(场)质保书 提交材料报验单 承包方 检测单位 下厂检验(必要时) 审 批 监理工程师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按规定批量自检填写报验单 承包方 审 核 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发现 有疑问提出抽 通知停止使用 并运出现场 继续使用定期上报、归档
云 南 滇 昊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企管制( 2007)工程管理字第 4号 现场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制度 为规范公司在施工项目、竣工项目的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工作,提高公司员工与施工工人爱 护客户财产的意识,做到文明施工,让每一个客户都满意、放心,创建公司优良工程品牌,特 制定本规定。 一、 名词解释。 1、半成品——指在施工工程中,已经完成的部分施工项目或者工艺工序。 2、成 品——指已经竣工的施工项目(含未交付给客户的工地、已经交给客户使用中的房屋。 二、 管辖人员范围。 1、施工人员:各工种施工工人、施工队工长。 2、公司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设计师、工程监理、工程巡检、业务人员、办 公室文员、财务人员、客户服务文员等。 3、间接管辖人员:供应材料的人、到工地参观的要想装修的客户(含房主)、公司带到工地 参观的客户、朋友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比如:售楼部人员、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