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的板材隔墙工程安装。 二、施工准备 2. l 技术准备 编制板材隔墙工程施工方案,并对工人进行书面技术及安全交底。 2.2 材料要求 1.加气混凝土板隔墙按采用的原材料分为:水泥一矿渣 -砂加气混凝土、水泥 -石灰 -砂 加气混凝土和水泥一石灰一粉煤灰加气混凝土三种; 于密度分 500kg/m 700kg/m 抗压强度分 3MPa 和 5MPa 两种;导热系数 O.1163W/m·K;隔声系数 30~40dB。 2. 增强石膏条板隔墙 (1)标准板规格尺寸 长 X 宽 X 厚: (2400~3000)X 595X60mm 、 (2400~3900)X 595X90mm 。 (2)条板原材料 石膏:建筑石膏。 水泥: 32. 5 级或 42. 5级普通水泥。 珍珠岩:标号为 150 号 (堆积密度 )。 玻璃纤维网格布:涂塑中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网格 1
7 轻质隔墙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7.1.2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7.1.3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7.1.4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 龙骨安装。 5 填充材料的设置。 7.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 50 间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 30m2为一间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1.6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