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长泰县质监局对某医院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理由是该医院使用的6部病床电梯均由乘坐人员自行操作,而不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今年5月29日,长泰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对该医院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医院的6部病床电梯均由乘坐人员自行操作,未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医院提供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明这6部病床电梯的使用单位是该医院,电梯的日常管理并未委托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而是由该医院自行管理及使用;且该医院无法提供电梯司机操作证。据此,长泰县质监局认定医院此行为已违反了(一)《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