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定点采购协议 甲 方:新川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18772948640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联系电话: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食堂蔬菜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蔬菜,采购事宜全权由甲方采购员 郭丰明 专人负责,食堂库管员 李 芳 验收入库。 2、乙方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时须向甲方交付供货安全质量保证金 元,如无违约行为在协议解除时一并退回。
学校食堂蔬菜等原料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蔬菜、干杂等食品、副食品采取定点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