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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05
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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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区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 22 区 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 23区 存在固体状可燃物质,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 按爆炸物质的物态, 可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两类。 根据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 按爆炸物质出现的频度、 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 场所。 1区 正常情况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 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10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 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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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爆炸 危险 环境 电 气防爆 在爆炸危险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为了防止和减少引爆因素,必须在设备本体防 爆和运行防爆两个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一、电气防爆原理与措施 (一)电气防爆基本原理 电气设备引燃爆炸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二是电 气设备表面 (即与爆炸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发热。电气防爆就是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 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 或采取浇封型、充沙型、 油浸型或正压型等其它防爆形 式以达到防爆目的; 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 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 如果在其结构 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 (增安型电气设备) ,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产生 电弧、火花或过热现象, 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燃源, 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可 进一步提高,同样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 (二)电气防爆基本措施 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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