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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5
爆破器材运输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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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运输操作规程 一、 爆破器材运输操作流程 : 1、地面运输:押运人员持证上岗→办理《爆破物品运输 证》→汽车符合安全要求 (并有“危险”字样标志、禁 在车上用火或吸烟 )→装车高度符合规定 (上盖下垫 ) →严禁超高超载和客货混装 (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装运 ) →押动人员必须坐在车箱内→车辆间应保持一定的安 全距离→押运人员不准离开车辆→卸车 (轻拿轻放,每 人一次只准搬运一箱 )→验收签字→运井下。 2、井下运输: 专车运输 (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坐在尾 车内 )→车速按规定行驶→验收 (数量、质量、编码扫 描 )→合格→堆码 (上架 )→发货→使用 (不合格→退货 →供应部 )。 二、 地面运输: 1.爆破器材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懂得爆破器材的性 能和安全知识, 经考核合格, 发给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运载爆破器材的汽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排气管必 须改向前, 并在车前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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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通用安全规定 1、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司成 立治安保卫部,负责公司的民爆器材管理工作。保卫部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民爆器材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民爆器材流失。 2、库房内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悬挂库内并严格执行。 3、民爆器材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 上岗 时禁止穿化纤衣服,同时不能带电子表。 4、民爆器材库内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悬挂标志牌。报 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炸药报废数量不得超过 100 千克, 雷管不得超过 100发。 5、民爆器材库内要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应经常检查, 保持良 好状态。任何人不准带入火源、电源进入库房。 6、雷管必须登记编号后发放,否则不能发放。 7、库管人员发放民爆器材前必须检查爆破工的爆破证及领料 单是否齐全, 手续不全或借用他人的爆破证代领者一律拒绝发放; 发放完毕,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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