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规则 (试行版) 1 一般规定 (1) 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 一致。 (5)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 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 报上级主管单位、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 ① 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 ② 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 ③ 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 1 一般规定 (1) 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 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 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 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 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 ① 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 ② 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 ③ 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