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标志设置基本要求 人防工程标志是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应急疏散场所最直 观的方法,是人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人 防工程标志设置,根据省民防局关于《浙江省民防应急疏散 场所标志》的通知要求,特对我市人防工程标志设置作如下 规定:
.专业整理 . .学习帮手 . 附件1: 省电力设施保区标志设立规 (2013年版) 二○一三年 .专业整理 . .学习帮手 . 省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设立规 (2013年版) 为加快省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设立和公告工作,依法保 护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电力法》 、《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及设立主体 电力设施保护区是依据《中华人民国电力法》 、《省电力 设施保护条例》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电力设施保护区 标志是告知公众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围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四)规定, 电力设施产权人应依法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 二、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方式 依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设 立后,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