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二条 市交通局实行 24 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 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 工作 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 (传真),工作日下 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 ,举报电子信 箱: 。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 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 建立安全值班记录、 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 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 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 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 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 安全值班记录、 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 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 本制度经 ** 市交通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