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景幼儿园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幼儿园用以创办小区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措施》及其它有关执法的划定,经甲乙两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的基本环境 1.1租赁方租用的房屋的基本环境:位于丁字桥 586 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原武锅厂内),属 布 局,修建面积共约 1878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使用范畴及要求 2.1本房屋的使用范畴仅限于举办小区幼儿园,为小区业主及小区外的适龄儿童提供有偿服务,但小区 业主适龄幼儿享有优先权。在乙方确定的学费中,本小区业主幼儿享受 的优惠。 2.2乙方保证在约定的装修期内完成幼儿园装修,并在 年 月 日前正常招生开学。 2.3乙方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房屋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4乙方答应将百瑞景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