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项目 施工 单位 施工范围 施工细点 配合 单位 备注 一 普通 土建 工程 装饰 施工 单位 公共楼梯间、 前室及首层大 堂装饰工程 公共楼梯间墙面及梯段天棚、梁抹灰,公共楼梯间装饰由 总包完成,电梯前室及首层大堂装饰工程由装饰单位完成, 土建总包单位负责通道墙面抹灰、楼地面清理、所有洞口 的吊补、封堵、后塞等; 甲方直 接分包 普通 水电 施工 单位 普通水电工程 水电施工单位负责预留、 预埋、砌体开槽土建配合及安装, 土建负责普通水电预留、预埋配合开槽和箱体预留洞口细 石混凝土修补。 总包分 包 电梯 施工 单位 电梯工程 电梯井道、电梯机房的所有土建工作,电梯底坑排水管预 埋安装、电梯召唤盒的预留预埋、电梯承重挂钩的预埋、 电梯井道接地扁铁等的预埋安装、电梯安装及调试电源提 供由土建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电梯安装单位负责电梯专业 安装调试。 甲方直 接分包 消防 施工 单位 消
为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和材料的划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 3]16 号)第三条第 (十三 )款的规定, 现对除全国统一列举的 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有关 设备和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原则 (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 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功能的机 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装置。 设备一般包括: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 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及属于 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 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 品、半成品。 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