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涂装车间主结构钢柱、钢梁、空调机房、暖通平台及其走道板及次结构 支撑系统;墙面(包括烟囱、楼梯外挂彩板) 、屋面等围护系统的运输、安装;安装钢 平台的拆除;除土建、装饰装修、水暖电等全部图纸工作内容。 包含钢结构安装, 不包含土建及装饰、 装修、门窗、地脚螺栓及配套螺母、 防撞柱、 生活间楼梯栏杆及扶手、门口预埋件、土建所有相应部分的预埋件、给排水工程(屋面 排水系统除外)、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部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补充 合同,作为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并与原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如其内容与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 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大包干工程。承 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 m 2(其 中地下室面积 m 2),不包括电梯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开工令之 日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之日为止。工程完工之日在符合以下条件后, 以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工作联系单书面确认为准: 1、乙方按设计图纸和联系单完成全部工作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