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06 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工程费用解释 2007-11-20 16:31:42 阅读 795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山 东 省 建 设 厅 鲁建标字 [2006]2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 (建设局 )、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以下简称 “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006 年 4月 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 [2004]15 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 [2002]11 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
工程造价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如图 1.2所示。 1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①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 a 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b 工资性补贴。 c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d 职工福利费。 e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②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 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 购及保管费(四项统称为材料的预算价格)及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 运输费。内容包括: a 折旧费; b 大修理费; c 经常修理费; d 安拆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