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项目建设需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当地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随后组织用地单位开工建设。经查,此项目并未获得征地批准文件。请问:建设项目实施中能否先签后批,签订协议后能否进行开工建设?解答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般属于批后实施程序目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都未作规定。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 乙方(受让方) : 甲方现有住房因 新区开发建设需要被占有,已 与拆迁人遵义市新蒲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 义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协议书第三条约定: “×× ×年××月前,在本市×××新区 号路××号还房小 区地段安置甲方(×××)住宅房壹套⋯⋯” 。拟将该还房 中××栋住宅××单元××层××号(× -× -× -×)住宅 房屋转让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 约定的××栋住宅××单元××层××号(× -× -× -×) 住宅还房出卖给乙方,该套还房面积约为××× M2。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 议书》中约定的××栋住宅××单元××层××号(× -× - × -×)住宅还房(面积约为×× M2)。 三、甲方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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