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设计标准(电气) 一.按经济、合理、安全、实用原则设计; 二.设计执行标准: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四川省 .成都市地方规范(成都市供电局户表工程 规定、省光纤入户规定、省消防防火漏电规定等) 三.供配电系统: 1.按成都市和青白江电业局规定,住宅设户表,采用干式变压器 ,住宅用与非居(商业、 物管 等)用变压器分开;高压计量分开。 2.住宅高压进线单母线不分段;高压出线采用环网式或放射式供电 ,按栋设置变压器 ,环网供 电一路容量 ≤2000KVA,变压器单台容量 ≤1250KVA,住宅低压不设联络。 3.非居高压进线一用一备 ,单母线分段 ,高压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 ,按区域设置变压器 ,变压器 单台容量 ≤2000KVA,非居低压设联络。 4.住宅每户用电取值: 56m2:4KW; 76~77m2 :5KW; 98~110m2 :7KW; 121~123m2 :8KW;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