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巩固调控成果, 切实规范和 推进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办发 【2011】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房地产 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的 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机制,继续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作领导。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物价等 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分类指导, 强 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形成调控合力,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 落到实处,确保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落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