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DX004版本 消防电气设计说明 1 防护等级:本工程为 类防火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为 级。 2 系统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其他一些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 应急照明控制及消防系统接地、电气 火灾报警。 4 消防控制室 4.1 消防控制室设在 层,其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2h,楼板的 耐火极限不低于 1.5h,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2 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 CRT 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UPS电源设备等。 4.3 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 本工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