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 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 察和群众监督”的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2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以及张家港市地方法规, 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危害,同 时认真执行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1.3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4本公司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 1.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1.6从事特殊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 发的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组织管理 2.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制 造部设备员
项目工程部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管理制度 1、工程部安全文明检查目的 督促承建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 财产事故的发生。 2、工程部安全文明检查职责 2.1 各项目组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管理与检查,每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 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2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安全工程师(兼) 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内容 3.1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检查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 安全组织机构,有无专职安全责任人,有关制度及安全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按《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及 “青岛公司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进行检查。 3.2.1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基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