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措施有哪些? 一 .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 (工地 )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 (工地 )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制度 )。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 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 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 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 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 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
安全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写、审核和各项交底 的管理 ,根据《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的标准及青岛恒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 导书,对重点跨越、邻近带电、地质复杂等高危作业区域还 应编制独立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2 、各类文件的编审批程序见附表《施工项目部文件编审批 要求》。 3、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质量交底应由项目经理主持,项 目经理不在时可由项目总工代为主持。项目部安全员、电气 负责人、土建负责人针对各自专业中的问题进行交底,其他 相关人员接受交底。 4 接受交底人员对交底的内容存有疑义时可向交底人提出, 交底人负责向其说明情况,待接受交底人对所有问题都已明 白后,方可进行下一交底程序。 5、交底时,资料员应做好交底记录,交底结束后交底各方 应在交底记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