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最大 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和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 见》(豫政 [2006]84 号)和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 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 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 [2006]207 号)精神,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其 它行业企业积极投保。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企业在生产、储存、经营 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由保险公司 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保
浙江重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规范公司工伤管理, 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 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2.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 2.1 适用: 浙江重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2.2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 2012 年 3 月 2 日起生效。 3.责任区域和安全管理责任人 3.1 责任区域:生产室、车间;原材料仓库、施工现场和配电房等。 3.2 管理责任人:部门主管或责任人。 3.3 人事行政办:负责工伤投保和工伤管理。 4.工伤管理程序: 4.1 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 4.2 办理投保 4.2.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事行政办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 (包括 身份证、健康证等 )。 浙江重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2 4.2.2 新员工入职的 7 个工作日内, 人事行政办到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