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部及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安全监督部、 二级机构、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监督部 部长、二级机构总经理、项目经理的奖罚,具体奖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奖金由公司支付, 罚款收缴公司,奖金支付和罚款收缴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 行,并建立相关帐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经理部是指以公司名义承接的施工项目和以局、 总 公司名义承接由公司组织施工的项目。 第四条 二级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奖罚实施细则, 报公司 安全监督部备案。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开工前,根据本办法和二级机构奖罚实施细则制订相应 的奖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 克服 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 , 保证职工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 , 真正起 到推动 生产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 ,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 50元;不扣帽带罚款 20元;高空作 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200元 ; 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 100元。 2、 高空作业时严禁嬉戏大闹 ,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打架的罚款 500元以上 , 严重者开 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的 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 ,违者责令停工 ,扣除当日出勤 ,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 果 自负。 4、从楼上乱抛杂物者 ,罚款 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要承担所有经济损 失。 5、宿舍内乱拉电线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