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 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