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保证抗洪抢险、 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 律法规,以及《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安庆市突 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 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建立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 的工作机制。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 力抢险的原则。抗旱工作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最 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