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登记编号:昆府登 6 号 《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已经 2011年 3 月 3 日安宁市人民政府第 5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4 月 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 19号 — 2 — 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居民和 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宁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土地 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云南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告实施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 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