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 称示范工地)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 2013 ]11 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 质[2014 ]111 号《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