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 期,也是推动节能降耗、促进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职能的重要阶段。为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 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公共 机构节能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 “十 二五”规划》、《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以下简称 〈办 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 要》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周期为 2011 年— 2015年。共分五个部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现状;“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 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十二五”公共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