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编制控制价, 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 0.90+ (暂定价 +预留金 +暂定金)× 1.03539 ×0.10 作为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作废 标处理。 2、实行暂定价的主要材料 (半成品 ),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 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二次招标价或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3、上述 23.5.1 条中的主要材料 (半成品 )价格(暂定价除外)的风险范围:在工程合同施工期内, 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平均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信息价的 5%,5%以内 (含 5%)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5%以外(不含 5%)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 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平均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信息价的 5%,5%以内(含 5%)部分由承包人 受益, 5%以外(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