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华予金城项目安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 1 页 合同编号: 汝州市华予金城项目安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汝州市华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汝州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 1. 定义 1.1. 甲方: 汝州市华予置业有限公司 1.2. 乙方: 1.3. 监理单位: 洛阳市全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 本合同: 汝州市华予金城项目安防工程施工合同 1.5.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6.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1.7.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