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 作。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2017年安徽省造价员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2017年安徽省造价员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2017年安徽省造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