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JL2 合同段施工监理 延期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 2 监理合同延期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以下简 称“监理人”)为另一方共同协立的《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延期补充协 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均参照原《监理合同协议书》执行。 原《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约定: 监理服务期: 34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 1 个月,施工阶段监 理 30 个月,交工验收阶段监理 3 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 24 个月)。 由于工程自 2010年 12月 8 日开工以来,受到征地拆迁、金融风暴、 地方诉求、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原计划的监理服务期已经无法 完成施工合同及变更设计的工程量。 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