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4 年 11月 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 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 10kV 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 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 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 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 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 变电所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 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7 2 2 10kV 架空配电线路总体说明 2.1 总体说明 2.1.1规划原则 2.1. 1.1、供电区分类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1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 ,按行政级别、城市重 要性、经济地位和负荷密度等条件将供电地区划分为四级、供电分区划分为六类。配电 网设备按照不同地区级别、不同供电分区装备技术要求有所差异,满足不同负荷密度下、 不同供电分区的需要。 表 2.1.1.1-1 地区级别划分表 地区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划分标准 国际化大城市 省会及其它主要城市 其它城市,地、州政府所在地 县 表 2.1.1.1-2 地区级别与供电分区分类对照表 地区 级别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E 类 F 类 特级 中心区或 30MW/km 2 及以上 一般市区或 20-30MW/km 2 10-20MW/km 2 的郊区 及城镇 5-10MW/km 2 的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