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规费包括 :1、工程定额测定费 ,费率 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 ,费率 0.06%; 3、建筑管理费 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 ,费率 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费合计 +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 了确 保国 家标 准《建 设工 程工 程量 清单计 价规 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 [2009]24 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 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08清单和 13清单的区别 :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 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 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 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 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13 清单不区分建筑和装饰部分进行 了合并列项都是从 01开始,08清单建筑和装饰分开单列基本上没什 么变化就是个别的项目增加了多种计算方式,最大的区别是编码不 同。 1、 08 清单与 13 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 15 条。但 13 清单增加 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 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 程,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 08 版 清单规范的“应”变为 13 版清单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