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地方法规、规章和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方法,并实施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2、 根据城市建规划,会同规划部门确定城市规划任务和组织通验评,对需经市政府审批的城市规划进行审核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批;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涉外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设计审查工作。
3、参与国家、省、苏州市在本市大中型项目的选址、审查和验收工作;综合管理建设系统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
4、负责全市建筑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业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和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管理进出我市的建筑队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核准登记;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
6、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审查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企业资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定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行政仲裁。
9、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市建设工程统一定额。
10、负责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规划和推广应用,参与水泥厂中转接收、使和等重大散装设施基建、技改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
11、综合管理市区市政养护、污水处理、城市供水、排水、全市燃气、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城市环境。
12、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震灾损失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震情、灾情信息和提出抢险救灾的对策和建议。
1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新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墙材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
14、研究制定全市建设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属单位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及本系统中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聘任工作。
15、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城乡各类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全市建设信息工作。
16、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统战、关工委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机关各科室的协调和对外宣传、联系、接待工作。
2、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会议决议的实施。
3、负责文件收发和文件批办传阅和重要文稿的起草。
4、负责媒体宣传、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5、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本系统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
6、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创建评比工作。
7、负责系统内的征兵、民兵、人民武装等工作。
8、负责机关的后勤和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9、负责系统工会、机关工会和关工委的工作。
10、负责系统内的计划生育、妇委会工作。
1、负责系统内党、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机关干部的职级晋升。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编制年审和事业法人登记及年检工作。
4、指导、管理建设系统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职工商调,做好企业工资基金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改革;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劳动用工年审。
5、指导、管理建设系统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各类人员的退休、退职,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
6、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申报立功受奖材料。
7、拟订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管理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市建筑技工学校的业务指导。
8、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系列职称工作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9、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11、负责建设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主党派人士、侨胞、台胞眷属、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做好政协联系组的联络工作。
12、做好党组织、公务员、干部、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人事信息更新。
1、协助党委研究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2、负责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
3、检查处理同级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下级党组织违纪案件处理的请求,在规定范围内决定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
4、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协调、组织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
6、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进行行政仲裁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下级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9、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的查处。
1、贯彻建筑业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依法制定建筑行业管理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2、参与协调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制品企业资质初审、年检的上报工作;参与对建筑行业注册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执业管理。
4、贯彻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
5、参与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考评工作、工程评优、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6、参与工程造价的指导工作。
7、归口管理散装水泥、墙改工作。
8、参与“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9、建筑业协会指导工作。
1、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城市防洪工作。
2、研究制订市政公用行业中长期规划、产业对策、实施意见及地方性法规。
3、负责对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包括初步设计、项目报批、报建、征地、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组织协调、竣工验收)。
4、负责市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涵洞、市政工程养护、供水、节水、燃气、路灯、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5、负责全市市政施工、燃气企业、供水企业、凿井工程、路灯施工、市政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企事业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进出许可核准登记、负责发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
6、负责全市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
7、指导各镇做好市政公用行业的建设管理。
8、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统计上报。
1、指导村镇建设的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住宅建设和房地产管理。
3、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5、负责全市工程、设计、测绘市场管理。
6、负责全市村镇基本建设的统计上报。
1、贯彻国家防震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规范,组织起草有关地震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制订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和地震应急工作。
4、管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确定以地震参数表述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市级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监督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
5、负责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6、组织管理地震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扩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关学会和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依法收取各项规费,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财务 收支计划和决算,合理调度资金。
2、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编制、汇总、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3、负责系统内建筑业、第三产业、工业技经指标的统计工作。
4、负责系统内工业、商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年检和注销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工作和全市建筑行业的会计业务,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6、代收代缴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基金、资金。协助财政、税收、物价、审计等职能部门做好“三大检查”,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筑行业专用发票管理、物价收费年检、专项审计。
7、负责指导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企业转制工作,对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法人和法人代表的经济管理的责任作审计评价;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
8、负责本系统工业、三产企业的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物价政策、技监计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地址:人民中路68号
张家港市建设局2100433B
横县规划建设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副科级别1、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城市,属于地级市,是正厅级别建制。2、所以合肥蜀山区属于正处级别编制,因此 蜀山区住建局属于正科级别。2、薛敬伟现任蜀山区住建局副局长,所以是副科级别(相当于普通县教育局...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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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川为河北省廊坊市建设局局长。
根据《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阿市党发〔2002〕17号),设置阿勒泰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地址:解放北路38号
湘潭市建设局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