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宣汉县2014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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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2014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达州市2014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4〕6号)精神,结合宣汉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保障、健全机构、严格制度、完善机制、跟踪问效、逗硬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增强群众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制意识,规范建立常态化专业管理队伍,努力实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职能。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职能,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部门监管工作职责,强化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分析工作,每月底前向县政府报送联席会议工作情况。联席会议下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指办”),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交指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我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指导办公室工作制度。
(二)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交管办主任,辖区派出所确定1名副所长任交管办副主任。各乡镇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管员”)。各交管办要在辖区重要路段至少设置1个固定或流动检查点,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二是加强装备及经费保障。各乡镇交管办要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配置照(摄)相机、电脑、传真机、反光背心、停车检查牌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照3至5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以乡镇交管办为单位,统一建立工作台帐。重点要建立完善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管辖道路里程明细工作台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工作巡查及道路交通违法查纠等基础信息资料工作台账。工作台帐样表由交指办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制作。四是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范。各乡镇交管办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度规范,包括办公室工作职责、查纠交通违法管理暂行办法、交通安全宣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赶场制度、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上报制度、交管员管理办法、交管员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等。五是落实专门劝导员。各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职能,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及时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通公路的行政村(居)委会,要聘请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协助乡镇交管办开展工作。
(三)加强业务工作指导。要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指导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定点联系乡镇,加强对乡镇交管办业务工作指导,提高交管办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继续实行公安交警部门领导每月深入乡镇交管机构检查指导工作和公安交警每周深入定点联系乡镇工作制度。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乡镇交管办每月在辖区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各乡镇交管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组织派出所、交警和交管办工作人员在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巡查,重点检查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公交〔2007〕93号)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六)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建立明细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七)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八)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客运事业,认真落实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要合理布局设立站点,安排车次和线路,有效解决村民出行。
(九)切实强化摩托车交通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
(十)推行执勤执法管理模式。要学习借鉴营山县、犍为县、万源市等地经验,总结、提升、固化本地管理工作经验,由县公安局牵头,2014年4月底前推行适用于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执勤模式,2014年6月起在全县推广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下的管理工作体系。要加大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
(三)严格考核管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由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予以通报,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四)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原则,县公安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注重经验交流。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刊发简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关于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意见及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程度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许多专家学者都在这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交通事故预防,是交通安全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交通工程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交通工程学的角度,认为预防交通事故应从法规、教育...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
元阳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在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开展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农村道路路况差、设施差,交通隐患相当突出,交通管理基础十分薄弱,涉农的重大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笔者通过积极探索与亲身感受,现归结有以下几点问题起因和对策探讨.
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改革创新,理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疏堵并重,强化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管理;加大投入,有效改善现有道路的通行条件。
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改善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交通环境,根据2014年12月31日在印江召开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办发电〔2015〕45号)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2014年12月31日铜仁印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议精神,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船)、路、企、管”等要素,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为契机,打造交通安全示范县,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切实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路面管控、打非治违力度,不断完善安保等基础设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一般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专门机构、专职领导干部,行政村(社区)组织有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网络覆盖全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实施,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农村客运进一步发展。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通班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四)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车辆翻坠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农村地区翻车、坠车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事故矛盾化解在乡(镇、街道),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的上访案件明显减少;车管业务、机动车保险业务下乡形成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方便农村地区群众办理业务。
(六)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县、乡、村道上机动车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各乡(镇、街道)管辖区域内摩托车上牌率达95%,无证驾驶机动车比例低于1%,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在辖区所有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涉及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掌权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徐霞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祖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燕名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海鸣副县长
陈亚林县政协副主席
穆峰县政府党组成员、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何祥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编委办、实绩考核办、督办督查局、财政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住建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划局、农机局、客管局、路管所、运管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公路管理段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监站、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祖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永江(应急办)、杨永华(交通运输局)、牛贵龙(海事处)、黄耀武(公安局)、杨晗(公路养护段)、彭宇(运管所)、许明俊(客管局)、张伟(交警大队)等同志担任,同时抽调县安监局雷婉漩、交通运输局刘宁、交警大队郭济民、教育局赵海4名同志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到县道路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并配备所需所有办公设施,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创建示范县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四、经费保障
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所需,预算创建工作经费,报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为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多位一体打造交通安全示范工作
1.打造片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县级领导和部门包保制,分片区打造示范乡(镇、街道),着力打造东片区星宿乡、南片区理化乡、西片区猫场镇、北片区瓢井镇四个示范乡(镇、街道),每个示范乡(镇、街道)打造3个以上示范村(其中星宿乡打造龙山村、松树村、漆树村,理化乡打造理化村、大塘村、营盘村,猫场镇打造长征村、五丫村、联合村,瓢井镇打造瓢井村、新街村、联坪村),其余乡(镇、街道)打造1-2个示范村,以示范乡(镇、街道)带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县上下创先争优的良好格局。
星宿乡创建工作包保领导:穆峰(县政府党组成员、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交通运输局,县委办、机要局、保密局、疾控中心、生态办、新闻信息中心、物资公司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理化乡创建工作包保领导:韩燕名(县委常委、副县长)。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路管所,统战部、移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医院、供销社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猫场镇创建工作包保领导:陈亚林(县政协副主席)。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客管局,环境保护局、档案局、地税局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瓢井镇创建工作包保领导:徐霞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交警大队,政法委、司法局、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其余各乡(镇、街道)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联系、结对帮扶、包保乡镇(街道)工作的通知(方委通字〔2015〕1号)精神,实行领导和单位包保,负责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2.打造源头管理示范。重点抓好农用车,二、三轮摩托车及客运车辆的管控;从业人员的管控和道路管控,并在抓好村、组一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打造好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组。各乡(镇、街道)一是成立从业人员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驾驶人员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并定期组织教育安全培训;二是成立车辆摸排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船舶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对摸排出的无牌无照、病险车辆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以上车辆、船舶上路行驶;三是成立道路隐患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乡村道路逐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建档登记,实行挂牌督办,倒排工期,整改消号。确保三个月内整改完成50%以上,力争达到70%以上;四是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承诺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五是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的可行之法,形成经验后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六是严格执行红白喜事打招呼回执制度,对在公路干线举办红白喜事的要进行劝导并指定安全的场地办理,坚决杜绝因此而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打造“4个100%”建设示范。交通局、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乡(镇、街道)负责按省市有关要求,100%完成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建成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任务和100%建成客运站、100%客运站投入使用、100%开通农村客运工作,确保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营运、变堵为疏,有效缓解群众出行压力。
4.打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示范。公路养护段、路管所、各乡(镇、街道)根据管辖权限,负责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和评比。一是对全县范围内国、省、县、乡、村公路(含市级排查出的大方县境内国省干道及贵毕公路重点隐患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实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排查整治情况每周五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三个月内完成50%,力争完成70%以上;二是负责治理超限运输工作。
5.打造“一站一点一队”建设示范。各乡(镇、街道)负责,交警大队指导,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建设,摸排乡(镇、街道)“人、车、路”三要素并建立基础信息采集台账,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设置一批农村重要路段交通安全劝返点,乡(镇、街道)干部亲自在岗带班,开展安全劝导,制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派出所、乡(镇、街道)干部和农村交通协管员组成执法小分队,流动检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按照50公里配备一名协管员的标准,在4月20日前调整充实道路交通安全协管中队,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5名专职协管人员。五是按照“六个一”即:一台工作车辆、一台电脑、一间办公室、一台相机、一套制度、一套台账要求完善工作机制。
6.打造道路管养示范。公路养护段、路管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一是做好国、省、县、乡、村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的设置、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及损坏路面的及时维修和养护;二是做好道路清障工作预案,组建专门清障队伍,做好公路清障工作;三是探索养护经费下沉、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的可行之法,形成经验后以点带面进行推广。
7.打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完善码头设施建设,从源头规范码头管理房、渡工、船舶管理。一是对辖区内船员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成立船舶摸排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船舶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对摸排出的无牌无照、病险船舶立即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无证、带病行驶;三是成立码头渡口隐患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码头渡口逐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码头渡口建档登记,实行挂牌督办,倒排工期,整改消号。四是探索和完善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管理模式。
8.打造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示范。运管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客管局、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配合,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一是运管所、交警大队战线前移,合理部署、派驻执法分队到创建示范乡(镇、街道)开展工作;二是以车站、集镇、人员密集地、交通主干道沿线、示范乡(镇、街道)等为重点,全面铺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三是加强农村客运班线规范管理,疏堵结合,全力净化客运市场,彻底铲除非法营运空间;四是每周五将工作开展情况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9.打造资源整合示范。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整合公安、交通、交警、发改、市场监管、运管、客管、教育、卫计等多部门职能资源,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定期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组织多部门人力资源、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固定为长效体制机制。
10.打造通村公路县级初验示范。交通运输局牵头,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实绩考核办配合完成。将通村公路县级初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率先在县、市通过初验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并作为年底工作考核加分因素。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县政府按照《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层级责任管理办法》,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落实 “一岗双责”;同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职责,并配备专职的协管员或安全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财政保障,解决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经费问题。
2.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是连带责任人,行政村支书(主任)是包保责任人。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衔接”的层级管理体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长效管理机制。
3.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评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成效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劝导点、农村执法小分队的建设工作,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交管站、执法小分队,每处邻水临崖路段、出村出寨口、农村集市都有劝导点;全面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场天跟管”等制度。
(三)积极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1.加强政策研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调查,了解掌握农民群众的出行现状和出行需求,专题研究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措施和对策,分阶段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问题。
2.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并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明确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3.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出台推进校车发展、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加大投入,有条件的要组建专业校车服务机构,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并严格校车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要指导公交客运企业延伸服务,利用公交车辆开设接送学生上下学班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承租用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黑校车”的整治。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县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策划组织,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流动车管下乡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选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和制度化。各乡(镇、街道)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党政机关建好“培训课堂”、集镇设置“流动课堂”、行政村开好“夜校课堂”,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农村宣传网络建设。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制作作业本、宣传画、挂图、卡片,组织互动和体验式游戏、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到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纳入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以县乡道、邻水临崖路段、通村油路(水泥路)为重点,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车按照“一人一车二证”(人口信息、车辆信息、驾驶证和行驶证)制作完善管理工作台账,强化对辖区内“人、车、路”的管控力度。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本级财政中安排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农村通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和县乡道安全防护“生命工程”,每年选取6到10处隐患路段形成县级挂牌督办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逐年解决农村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问题。
(六)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整合管理资源强化路面管控。乡镇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农村专(兼)职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强化源头教育管理,及时发现、规劝、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隐患车辆、不合格驾驶人不出村镇、不驾车上路。
2.全面净化路面行车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路检路查工作,加强现场执法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乡(镇、街道)要加强县、乡、村道的路面管控工作,以劝导站为前沿阵地,加大对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车的违法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七)深化便民利民工作的开展
1.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措施。依托乡镇派出所、警务室、流动车管所,定期深入乡镇和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农民群众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换补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
2.建立完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县政府建立乡镇长、安监站长、派出所长、农机站长、交警中队长“五长”矛盾化解机制,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法院、司法派专人入驻交警大队联合办公。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所属乡镇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坚持“分级处理、层层化解”的原则,轻微交通事故由所属乡镇组织调解;较大交通事故由事故各方所属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牵头,乡(镇、街道)村干部和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司法大调解;凡交通事故难调解的,所涉事故方中有工作单位或有直属亲戚在工作单位的,其所属单位领导必须参与调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组织下,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部门合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检查指导。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督办督查小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本行政区内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场镇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在乡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六、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七、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八、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
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由县级政府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户认定标准。(各市政府负责)
(三)实施比例。各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指标和比例。(各市政府负责)
(四)实施进度。2019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并完成10%的剩余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下同);2020年,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其中,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2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组织方式
(五)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六)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鼓励农民共建、共管、共享。市级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县、乡两级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各市政府负责)
(七)因地制宜,突出实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明确技术要求。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用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工作要求
(八)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地要对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各市政府负责)
(九)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抓好工作落实。(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十二)加强协调配合。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要 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工作格局。其中,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监督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全面推动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市县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突出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的有关内容,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绿化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础设施的衔接实施;省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协调指导监督与通户道路硬化紧密相关的砂石料厂和拌合设备场站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建立以市、县级为主的财政补贴机制,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市、县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奖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方式的捐资捐助。(各市政府负责)
(十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负责)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