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江苏无锡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无锡市市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
《无锡市市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无锡要构建满足不同收入人群、不同居住形式、不同家庭结构的多样化住房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城镇住房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动态均衡并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十四五"住房规划》主要包括八大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新房、二手房成交均价年波动幅度控制在合理区间,至2025年实现房价涨幅与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
二是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体系,“十四五”期间,市区计划新增各类住房供应约39.3万套,其中新增城镇商品住宅35万套左右,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升至50.2平方米;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渠道;
四是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重点解决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约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100万平方米左右;
五是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6000户左右;
六是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品质,“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约3200万平方米;
七是进一步推动住宅建筑产业现代化,新建成品住房比率达到60%以上,其中市区住房建设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
八是进一步健全规范有序的住房交易市场,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率达到100%,住房交易流程线上化达到80%。
同时《"十四五"住房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八大任务,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建立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深入贯彻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存量房地产改造与品质升级;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没有,至少五年内都没有拆迁计划。
虽然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深化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住有所居,增进居民的住房福祉。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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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南通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南通市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完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不断提高住房的规划建设、配套服务等软硬件品质,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优居,住房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规划》提出,城镇住房发展要坚持以“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选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十四五”时期,南通将以民生为根本,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本市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十四五”时期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完善多层次人才安居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住房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化,盘活存量住房资源,促进住房供需平衡、职住就近平衡,适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提升居住品质,打造高水平美丽宜居城市。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新建住宅规划、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项目,持续推进城市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加快布局优化,促进住房与城市联动发展。实现南通市主城与副城、中心城区与其他片区发展更加协调,以住房供需平衡、职住就近平衡为导向,划定住房发展重点空间,推动城镇住房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协同。
《规划》表示,南通将着眼于“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推动我市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推动完善住房公共服务、住房空间布局,加快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建筑业和城镇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龙江全面振兴,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厅编制了《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规范发展好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加快构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部署,我局草拟了《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现将《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zgj.sg.gov.cn)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 6 月16日至6月28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地址:韶关市芙蓉东路5号;邮政编码:512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sj_zfbzk@13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8883706-0003。
附件:1.《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