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网络基础知识
1.1 计算机网络概述
1.1.1 计算机网络的定义
1.1.2 计算机网络的功能
1.1.3 计算机网络的组成和结构
1.1.4 计算机网络的分类
1.2 网络体系结构与TCP/IP协议
1.2.1 网络协议与网络体系结构
1.2.2 OSI参考模型
1.2.3 TCP/IP体系结构
1.2.4 TCP/IP各层的协议
1.2.5 TCP/IP与OSI模型的关系
1.2.6 IP地址
1.2.7 TCP/IP协议的安装与配置
1.3 网络技术
1.3.1 局域网技术
1.3.2 局域网体系结构与IEEE标准
1.3.3 局域网介质访问控制方法
1.3.4 典型的局域网技术——以太网
1.4 网络传输介质与网络互连设备
1.4.1 网络传输介质
1.4.2 网络互连设备
1.5 网络操作系统
1.5.1 网络操作系统概述
1.5.2 常见的网络操作系统
1.5.3 网络操作系统的选择
1.6 本章小结
第2章 网络工程系统与集成
第3章 无线网络
第4章 综合布线系统
第5章 网络设备配置
第6章 网络安全与管理
第7章 网络工程实施
第8章 网络测试与网络优化
第9章 网络监控技术
第10章 网络工程实施方案综合实例
附录A 网络工程常见故障及处理经验归纳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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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 工程实施方案 V1.0 XXXXXXXXXXX公司 200x年x月 文档修订记录 版本 更新日期 更新摘要 1.0 2009年5月4日 建立文档 1.1 2009年5月10日 修改IP地址规划 目录 第1章 项目概况 ..................................................................... 1 1.1 项目背景 ................................................................... 1 1.2 项目目标 ................................................................... 1 第2章 项目计划 ..........................................
标准文档 实用文案 中广大楼网络及布线 实施方案 编 制: 杨为军 审 核: 校 对: 精品文档 . 一、综述 1. 1前言 随着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 二十一世纪的建筑业也将发生巨大 的变化,智能建筑已成为代表建筑高科技含量的代名词, 也将成为人们提高生活质量 和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有力保证。人们居住条件的提高和办 公环境的改善 ,无疑对建筑物的智能化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景胜结构化综合布 线系统(即一个能够支持用户选择的语音 /数据 /图形图像应用的网络布线系统) 为其 智能化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物理链接平台, 让我们在对系统进行配置, 以适应更 先进的技术需求,满足快速变化节奏的同时,将把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的远期投资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今天 ,我们有幸为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的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2009〕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洪水、台风、火灾、雷电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工程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其余地区学校,按综合防灾要求,确保及时拆除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校舍,对符合布局调整需要的D级校舍进行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进行加固或重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及时拆除经鉴定确认的D级校舍,对符合布局调整需要的进行集中重建,及时处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确定废弃的危险校舍,消除校舍质量安全隐患。
——重点加固改造或重建非地震重点区域中小学校C级校舍,C级校舍加固或重建达到属地抗震设防类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跟踪防治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年度中小学校地质灾害危险点,对经评估确认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进行避险迁移,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设施建设,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2009年底前完成三年本县(市、区)C、D级危房加固改造工作总量的30%,2010年完成三年本县(市、区)C、D级危房加固改造工作总量的60%,2011年完成三年本县(市、区)C、D级危房加固改造工作总量的10%。2011年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区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中学、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
(一)排查鉴定
1、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08年度全省校舍抗震安全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要求,对本辖区内所有永久保留继续使用的中小学校舍(不包括无在校学生的空壳学校闲置校舍和在建工程)进行逐校逐栋排查,按照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和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校舍安全排查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校舍选址安全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必要时通过开展专项评估,对校舍选址遭受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台风、火灾、雷电灾害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处置意见。校舍建筑安全排查要建立在校舍选址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对校舍基本情况和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校舍建筑是否需要委托鉴定并处置的意见。
3、对校舍安全排查确定需要委托鉴定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专业力量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通过鉴定或评估,提出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对校舍鉴定或评估工作要求进行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工作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鉴定或评估工作要求。
4、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必须在2009年8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每一栋校舍的排查,完成部分校舍鉴定和加固改造设计;2009年12月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和加固改造设计,并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办”)上报排查、鉴定结果。
(二)制定规划
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新一轮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和学校建设规划,整合与校舍安全工程各项有关的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的三年总体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加固改造方案。
1、 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三年总体规划要以消除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目的,结合远期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目标,按照校舍加固改造和重建总体任务要求,做到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区别不同情况,分清轻重缓急,重点考虑人口稠密、办学条件差的地区和学校。
2、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把工程任务细化到每所学校、每个项目,做到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工程推进时序明确、工程资金落实、管理责任到人。
3、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校舍加固改造方案要保证同时满足建筑抗震设防要求和洪涝、地质、台风、火灾、雷电等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本着能加固尽量加固的原则,坚持加固改造与拆除重建相结合,做到因地因校制宜,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工程投资。
4、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在2009年8月15日前,完成制定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报送市“校舍安全工程办”;2009年12月5日前,完成制定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和2010、2011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报市“校舍安全工程办”。2009年11月5日前,建立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数据录入并报市“校舍安全工程办”。
(三)明确责任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和部署,省级政府统筹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1、市级政府负责协调各县(市、区)的勘察、设计、鉴定、施工和监理等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指导、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监督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校舍逐栋排查和鉴定评估;制定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每一栋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及时足额下达工程投资计划和工程资金;按建设标准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建立逐栋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和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工程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并行成书面文件下达和上报。
(四)资金筹措
1、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市、区)负责,多渠道筹措,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补助。市级政府负责筹措市本级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
2、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按照闽委办〔2003〕70号通知精神,省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除按定额安排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民办教师退养补助外,其余资金应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投入。各地要切实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工程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
3、各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办”设立资金专户(可由原来的危改专户转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的行为。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资金专户管理,要保证按照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不能顶替原有建设项目投入。
4、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负责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减免税费
1、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把降低建设成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出台优惠政策,尽量减免各项建设收费,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学校建设上。学校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建、改扩建校舍等教育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市、县级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2、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和个人,可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六)建设管理
1、对中小学校D级校舍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确保拆除;对经鉴定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校舍予以拆除;对建筑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80%以上,或结构加固费用占新建同类工程费用的70%以上的校舍,宜予拆除重建;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确认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实行避险迁移。
经房屋安全鉴定须加固或拆除重建和迁建校舍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用地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校址选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应避开具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下游易致灾区;避开地震断裂带、山脉及丘陵的阴坡面、悬崖边及崖底、低洼地、滑坡地、泥石流、洪水沟口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2、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要按照新一轮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建设规划要求,进行认真论证,科学选址。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履行建设立项、建设审批、工程招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和基建财务决算制度。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参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制,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合同管理,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质量。
所有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按规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各地要抓紧做好加固改造项目和拆除重建项目的建设选址、规划及用地审批、项目可研、建设立项、工程招标等建设前期工作,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监督检查
1、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实施情况督查评估。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等须向社会公布,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2、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对因学校危房倒塌和防范不力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加固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资金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建设目标实施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设、鉴定评估、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八)信息报告
各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办”要以简报、进展情况报表等形式,定期逐级报告本辖区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实施情况和督查情况。
1、工作简报。各县(市、区)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校舍安全工程”简报,重点反映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
2、工程进展和实施情况报告。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每月8日前,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末15日前,县(市、区)向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实施情况;每季度末25日前,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各县(市、区)工程实施情况。
3、工程督查情况报告。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末25日前,市向省“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辖区内各县(市、区)工程监督检查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级政府2009年实施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的通知》(闽校安办函〔2009〕6号)的要求,尽可能提前完成工程任务和目标。 2100433B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主要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举办300期左右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2万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度各地各部门申报研修选题,经审核批准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各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由地方或部门组织举办;中央财政给予重点保障,鼓励自筹经费保障的部分研修计划列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的办班经费采取在一定限额内实报实销的办法拨付。鼓励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省(区、市)级或行业高级研修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围绕工程重点领域,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90万人左右。
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本领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组织开发行业人才培训包,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参考目录,组织遴选开发课件,共享给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动对接各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按照每年培训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000人、省级基地不少于500人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开展贴近行业特色、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推荐设立该基地的管理单位审核,审核同意后,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以及各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情况一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组织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标准,指导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开发全国新职业培训教程和培训大纲,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进行,稳妥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项目中的培训评价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数字技术职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式、编码规则,提供证书信息查询验证网络服务。
(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
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每年由各地各部门组织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运行。制定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基地承担培养培训任务评估检查。基地评估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承接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全国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全国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全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各省(区、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工程实施方案、培养培训任务及经费预算,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及各地各部门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职能作用。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二)支持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高级研修、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的学员名单均可上传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推动公需科目免费学习惠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具体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称认定或衔接办法。
(三)强化经费保障。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多元构成。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师资、开发课件、升级教学设备和网络教学平台等经费可从基地补助经费列支。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四)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工程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及时掌握情况,实时监控,动态调控,确保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确有违规行为的,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1年,研究制定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1—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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