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机关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信息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等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2、起草综合性公文稿,具体办理各类文书的收发、登记、递转和管理工作;
3、承担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报送等工作;
4、编报年度财务计划方案,执行批准后的年度财务计划,具体承办财务管理事务;
5、承担本局各类会务、承担公务接待事项和主管各类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与管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后勤保管工作;
6、负责文稿打印、综合统计工作;
7、实行窗口办文制度,理顺各科室之间的业务流程,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办理的责任;
8、负责安全保卫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
9、承办涉及本系统党务、纪检监察的有关具体事项;
10、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国土中心所工作;
11、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
1、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普法及法律知识教育工作;
2、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稿的起草、审核、清理工作,组织监督本系统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
3、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4、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5、调查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重大案件向上级报告,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执行工作;
6、负责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工作;
7、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用地报批的实地踏勘、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8、做好应归档监察资料的整理移交和专项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9、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矿产资源管理科
1、宣传贯彻地质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履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赋予的职责;
2、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规划的实施工作,承担选矿许可证的报批审核事项,办理采矿权申请的受理、审核、报批、登记、发证手续,开展矿山生态自然环境治理工作;
3、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工作,承担地勘项目报批材料的审核、报批、发证事项,协助地勘单位开展勘查业务;
4、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承担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
5、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备案登记及出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协助有关科室做好预审、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
6、主管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等相关规费的核定和征缴工作;
8、负责应归档地质矿产管理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9、做好专项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10、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1、负责编制和调整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保护工作;
2、负责编制和执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3、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工作,审查待报农转用地块的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情况;
4、组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并具体办理相关审核、报批手续;
5、拟编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报批、监督执行和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6、负责建设用地折抵指标、基本农田异地代保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异地调剂工作,办理涉及异地指标调剂成本费、本地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奖励款的结算拨付事项;
7、负责和指导全区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落实“二公告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征收征用区片价和落实养老社保资金;
8、负责应归档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9、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10、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土地利用科
1、受理建设用地项目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办理供地的审核、报批等具体手续,组织国有土地公开出让项目;;
2、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参与建设用地预审工作,加强对农村个人建房的管理和指导;
3、负责拟适用土地开发利用和《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4、组织闲置土地调查,开展盘活存量土地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负责土地二三级市场管理,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申请,承办转让的具体审核手续;
6、负责办理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土地测量费的收缴事项;
7、负责应归档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8、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9、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地籍管理科
1、负责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2、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3、主管建设用地项目竣工后的土地利用情况检查验收工作;
4、主管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5、开展全区土地的地籍数据更新调查,做好其成果的验收、上报、应用工作;
6、开展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做好其成果上报工作;
7、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并承办审核登记工作;
8、做好地籍登记资料的分宗整理和移交工作;
9、负责专项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10、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区土地储备中心
1、拟编年度土地收购储备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计划方案;
2、办理收购储备土地的具体工作,负责已收购储备土地的资产管理;
3、组织承办收购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前期具体事项;
4、办理收储土地补偿费的结算拨付、土地公开出让有关成本规费计算收缴事项;
5、组织实施收购储备土地的融资运作,为政府筹集资金;
6、负责应归档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7、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8、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中心
1、为全局的行政审批、各项专业业务、办公自动化提供计算机信息专业技术支撑;
2、做好全系统网络管理、维护和计算机购置维修管理等工作;
3、负责门户网站的建立、管理、日常更新和维护;
4、负责农转用前的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放样、竣工验收的测量工作;
5、负责地籍发证、农转用和具体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造田造地标准农田等测绘工作;
6、配合地籍科,完成地籍图的更新任务;
7、负责各类档案的分类装订、保管和查阅等综合管理工作;
8、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9、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本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路桥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涉及国土资源保护内容的审查。
3、依法检查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土地监察,承办并组织调解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4、制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及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并向市局提交规划成果资料。台州市国土局路桥分局
5、管理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权属、城乡地籍、土地定位和登记等工作,并向市局提交地籍档案资料。
6、负责集体土地征用、使用、国有土地划拨、有偿使用审报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受市局委托办理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和签订国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依法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7、依法管理矿产业权和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采矿权的出让;组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等。
8、承担矿产资源储备量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审、年报和矿产监察工作。
9、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资金的使用。
10、协助市局收取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应上交的规费。
11、领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与国土资源相关中介机构等实行行业管理。
12、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黄志明: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金清国土中心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格: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土地利用、地产交易、财务等工作;联系路北国土中心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春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窗口、党务、工青妇、农房改造等工作;联系新桥国土中心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扶军: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地籍、矿政管理、信息中心等工作;联系蓬街国土中心所。
党组成员余桂平: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收储和储备等工作;联系路桥国土中心所。
党组成员于扬: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规划耕保、土地整理、法规监察、信访等工作;联系路南国土中心所。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对外宣传、、保密、保卫、接待、综合统计以及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规划科:组...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罗庄分局和高新分局差不多远 都是有班车的 临港离市中心最远了 罗庄分局最好 待遇看你是什么编制 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啊 哈哈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是在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领导下并受其委托,从事辖区内环境管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职能机构。
主要职责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制订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核区内各镇(街道)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环保分局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以及辐射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即环境保护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的实施;指导本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五)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推动本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监察工作,组织环境监察网络建设,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全区重大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
(七)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监督实施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八)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九)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负责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各级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承担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现场外应急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38名(含椒江分局8名、路桥分局8名、集聚区分局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 执法监察局局长可高配为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椒江分局3名、路桥分局3名、集聚区分局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含路桥分局1名)。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