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 地 点 | 如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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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 政策、法规 | 功 能 | 资质审查 |
根据职责,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即: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如东县建筑工程学校。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驻外办事处:
基本职能:在全国各大市场派出驻外办事处,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收集和传递信息,管理施工队伍并提供服务,协调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以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6年4月,为全民事业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从事县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分别于1997年5月增挂如东县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牌子、1998年3月增挂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牌子。
基本职能分别如下:
(一)招标办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组织制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招标人资格,审查或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的资格;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发包方案登记,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5、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6、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决定招标结果无效或重新招标,取消担任评标组织成员资格,降低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以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7、对交易中心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定额站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制订的政策、法规,定期发布我县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和指导价;
2、核定工程类别,确定取费标准,收取定额编制管理费;
3、负责我县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解释、仲裁、处理造价和定额方面的问题,或转报市造价处研究解决;
4、负责施工企业取费证书和造价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的申领和年检工作;
5、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易中心基本职能
1、信息技术服务:采集、提供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中标信息、招投标政策法规及建材市场行情,并利用指定网络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查询,提供服务;
2、咨询及商务服务:
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评标组织提供评标专家;
提供资料打印、通讯等商务服务;
3、会务服务:为招标各方提供洽谈、开标、评标会议场所,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4、办公服务:为进驻办公的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商、公证、建筑业企业管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交通、水利、邮电、电力等部门提供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条件。
三、如东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对县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动态检查,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县内施工合同审查、备案,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建好工程合同台帐。
4、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记载与管理,依法发放项目施工许可证,参加工程、主体及竣工验收。负责外来队伍进县的注册备案和管理。
5、负责对县内创建文明工地指导管理,参与“优质工程”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县内建筑市场(包括民房、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众投拆的调查处理。
6、负责对县内建筑市场的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7、负责村镇建管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村镇工匠的资格证书的发证、年检以及动态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备案工作。
9、负责全县村镇建管的统计,建好统计台帐。
四、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职责
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股级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附设检测中心一个,负责人王必东,全站共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
质监站(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下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3、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4、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6、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本县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掌握本县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参与工程质量评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接受社会委托承担建设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
10、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如东县建筑工程学校
职责: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完成建设局、建管局、教育局交赋的的各项任务,及时向施工企业输送建筑类新知识、新技术,向县内外建筑企业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筑类专业人才,同时为建设、建筑、设计、监理企业的专业人才创造继续教育和提升的平台。
1、贯彻执行关于建筑行业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建筑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和建筑制品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进县施工企业注册登记和资质管理。
3、负责在全国各大市场派出驻外办事处,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收集和传递信息,管理施工队伍并提供服务,协调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以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
4、推进全县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不断增加企业科技含量,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组织推荐市、省、国家级工法。指导全县建筑行业体制改革,推动建筑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组织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
5、负责全县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标化现场、文明工地的评选并推荐上报;民房建筑市场和个体工匠的管理;对建筑机械和产品的检测认证;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参与工程质量评优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6、支持、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工作。
7、制定并实施全县建筑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资格培训,核发岗位证书;组织开展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考核评审。
8、负责全县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县建筑业执法工作。
9、负责管理全县建筑行业统计工作和经济信息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制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1、贯彻执行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制订的政策、法规,定期发布我县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和指导价;
12、采集、提供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中标信息、招投标政策法规及建材市场行情,并利用指定网络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查询,提供服务;
13、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1、首先你学是什么专业,最好是根据你学的专业来选工作。2、你的性格,做管理不但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经验等,更重要是你的性格类型。3、建筑工程管理的范畴很广,专业性也比较强。相比较而言酒店管理就要好些了...
我是该专业的,这个专业其实还是挺不错的。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下面又分几个方向,分别为: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造价、工程财务,虽然这几个方向会有交叉的地方,但是各自有自己的特点。不管...
建筑工程管理是以建筑工程管理为主,同时带有工程管理,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工程建设领域、酒店工程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中...
1 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东安监, 2008? 4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评估定级等五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区)安监所(局、分局) 、本局各科室(大队) : 为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职能,强化全县工业 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定级、分类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工业企业 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公开、规范的有效监管,逐步构建企 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根据 ?南通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 及分类监管办法 ?(通安监 [2008]59 号 )和南通市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安全生产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的 通知?(通安监 [2008]15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 际,现就进一步明确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定级等五项 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如东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定级制度 1、评估范围。全县所有依法工商注册、且有作业场所 2 和职工总人数在 7人(含 7人)以上的工业企业
如东县交通局 2008 年工作总结及 2009 年工作打算 一、 2008 年交通工作总结 2008 年,我县交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成全市路网结构最合理、 道路最畅通县份” 的目标,立足“三个服务”, 注重推进创新, 强化行业管理, 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 八个方面: 一是交通重大项目规划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进入我县的两条高速前期工作明显加快, 海启高速的预可研究已经上报省发改委, 工可研究报告已经完成, 项目的线位走向基本明确; 锡通高速预可研究报告已经完成, 提出了三个可能的线位方案。 同时,我们紧紧抓住沿海开 发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国省干线规划调整等重大机遇,精心包装,推介 S221、S225、S223 等省道提速升级方案,引起了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已着手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二是交通重点建设项
拆迁办职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整个拆迁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使拆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依据城市房屋拆迁法的规定,如东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能:
(1)审查、发放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组织听证。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再申请或者驳回申请。
(2)进行房屋拆迁的公告宣传、解释工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公告的方式应当使被拆迁人足以了解拆迁的相关事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还应当通过登门宣传、接待咨询、解释等方式,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以配合拆迁工作。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就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所从事的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①新建、扩建、改建房屋;②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③租赁房屋。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4)代管房屋拆迁,应出面办理证据保全。由于历史的原因,房产部门代管了一些房屋,如这些房屋需要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亲自或要求拆迁人将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办理证据保全,避免日后纠纷。
(5)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出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7)批准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转让。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同意的,该建筑项目不得转让。
(8)监督拆迁安置资金的使用。依据城市房屋拆迁法的规定,拆迁人的补偿安置资金只能专款专用,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但实践中,建设资金不到位的情形很多,导致补偿安置资金无法按协议发放,无法及时安置被拆迁人。为保证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发现拆迁人挪用拆迁资金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撤消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停止其拆迁行为。
(9)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拆迁行为,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可以给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行为,予以罚款,甚至吊销其拆迁许可证。
(10)管理拆迁档案。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对规范拆迁工作,依法拆迁,保存证据,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拆迁档案。
房改办(物管处)职能
研究制订房改、住房保障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贯彻落实;对公有住房出售、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承租和购买保障房等事项进行核准;负责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房改、住房保障政策的行为;对优惠售房基金、维修基金进行监管等;负责研究拟定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指导各镇(区)物管机构和街道、社区加强物业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物业服务市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各镇(区)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档案馆职能
依法接收统一管理县域范围内的各类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建设档案和资料;对馆藏城建档案资料进行系统规范科学的整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展城建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改扩建、战备、防灾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需要,汇编、整理有关资料,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的声像档案资料;对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参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和专项备案验收。
房产交易所职能
办理全县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对全县已登记过的房屋产权产籍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白蚁站职能
在全县范围内,为防治白蚁提供技术服务;白蚁预防;白蚁检查与灭治;白蚁防治药物研究。
市政处职能
1、受建设局委托,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
2、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
3、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核准非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实行管理监督;
市政设施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道路、桥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城市新建道路、桥涵、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的验收接管;
3、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根据城市道路等级、数量现状以及养护维修定额,核定养护维修经费,委托专业队伍实施养护、维修;
5、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市政设施完好;
6、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城市排水许可的初审;检查验收批准挖掘的城市道路清理恢复状况;
7、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8、协助配合城管部门及时查处破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9、委托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运营单位具体承担公共排水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
10、对全县排水许可制度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合法和管理。
燃气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燃气专业规划;负责本县燃气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
3、负责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相关资质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其经销活动的依法管理;
4、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燃气企业安全检查和燃气市场整治工作;
5、负责我县燃气行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园林管理处职能
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组织实施绿地规划;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监督居民区单位庭院绿化,努力提高如东城市绿化水平。加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绿化成果;办理城镇绿地占用、临时借用、城镇树木迁移、砍伐等审批工作;参加单位建设工程的专用绿地、附属绿地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指导县属建制镇的城镇绿化工作。
路灯所职能
为城市道路和县城市民生产生活正常提供路灯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对全县路灯及街道霓虹幻灯广告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等实行服务指导。
招标办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制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招标人资格,审查或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的资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发包方案登记,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决定招标结果无效或重新招标,取消担任评标组织成员资格,降低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以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对交易中心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质监站职能
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下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本县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本县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参与工程质量评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接受社会委托承担建设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
抗震办公室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工程建设中抗震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组织编制修订全县抗震防灾规划和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全县建设工程和抗震加固、房屋改造工程的抗震鉴定, 负责全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抗震安全审查,组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重大工程抗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抗震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组织抗震系统人才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指导各镇抗震防灾工作。
施工图审查办公室职能
受业主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安监站(建管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县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动态检查,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内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建好工程合同台帐;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记载与管理,负责外来队伍进县的注册备案和管理;负责对县内创建文明工地指导管理与评审工作,参与“优质工程”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县内建筑市场(包括民房、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及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县内建筑市场的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村镇建管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各镇建设服务站对民房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工作的督察,以及村镇工匠的资格证书的发证、年检;负责全县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管的统计,建好统计台账;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备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自来水公司
负责如东县城供水服务及县政府下达的区域供水任务。根据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纲要,积极配合制定全县供水事业规划,努力满足供水需求;千方百计保障供水安全,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农村不安全饮用水问题;从根本上维护用户的合法利益,加强供水事业的科学研究;开展双增双节和技术革新、改造活动。
7月3日下午,如东县住建局在建设大厦二楼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标准宣贯会。如东县住建局市场管理科、全县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资质业务人员共22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住建局副局长丁晓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发布了《如东县住建局关于对全县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的通知》,解读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相关文件和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并布置了企业资质主要人员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
丁晓林对新标准宣贯工作提出了领导重视、找准差距、认真准备等具体要求,阐述了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对于建筑业企业发展中的意义。会议最后解答了参会代表有关疑问。
如东县政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一、参与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三、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技术应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四、承担政府与社会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办公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上报、反馈、整合发布等工作,负责网上新闻传输;
七、承担编制、修订《如东县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全县社会信息化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知识普及和推广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