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策略与规划设计方法 | 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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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全国统计数据和大量的实地调研为基础,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策略与方法,全书共有7章,内容包括:当前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思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与分析,回迁安置现状调研与分析,改造策略与模式,改造方法与措施,回迁安置住区建设技术集成和主要结论。
本书提出了低收入者社区生活形态的延续与提升、保留改造区域“无形”和“有形”的文化延续、拟拆迁社区预评估机制和社区构建与阶层融合模型四个创新论点,以期能够对我国正在实施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1章 当前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1.1 存在的问题
1.1.1 所涉及问题的含义
1.1.2 对所存在问题的思考
1.2 系统性思考
1.2.1 改造策略与方法的系统性构建
1.2.2 研究脉络的梳理与分析
1.2.3 国外低收入者聚集区改造经验借鉴
第2章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与分析
2.1 基本情况调研与分析
2.1.1 各地区数据统计与分析
2.1.2 基本特征与分类
2.1.3 形成原因与分析
2.1.4 现状调研与分析
2.2 实施状况调研与分析
2.2.1 特大城市相关政策调研
2.2.2 主要大城市相关政策调研
2.2.3 各主要城市相关政策分析
2.2.4 埘改造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凋研与分析
第3章 回迁安置现状调研与分析
3.1 回迁安置居民生活状态调研与分析
3.1.1 城中村回迁安置居民调研与分析
3.1.2 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居民调研与分析
3.2 回迁安置住区建设状况调研与分析
3.2.1 对住区建设满意度调研与分析
3.2.2 对住区规划设计方面的调研与分析
第4章 改造策略与模式
4.1 改造模式与利益诉求分析
4.1.1 改造模式分类研究
4.1.2 各参与方利益诉求分析
4.2 不同改造模式实施案例分析
4.2.1 城中村改造实施案例分析
4.2.2 棚户区改造实施案例分析
4.3 政策与模式建议
4.3.1 相关政策改进建议
4.3.2 相关改造模式建议
第5章 改造方法与措施
5.1 改造区域功能提升措施与分析
5.1.1 改造区域功能提升定位与分析
5.1.2 改造区域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分析
5.2 方法与措施建议
5.2.1 相关机制与方法建议
5.2.2 适老助残专项措施
5.2.3 安全防扰专项措施
5.3 村落整治措施
5.3.1 村落环境整治专项措施
5.3.2 服务配套整治专项措施
5.3.3 房屋性能整治专项措施
第6章 回迁安置住区建设技术集成
6.1 回迁安置住区设计要点集成
6.1.1 规划设计要点集成
6.1.2 住房设计要点集成
6.2 回迁安置住区适用技术要点集成
6.2.1 专项适用技术要点集成
6.2.2 专项深化设计要点集成
6.2.3 规划设计案例分析
第7章 主要结论
7.1 改造策略建议
7.2 改造方法建议
附录A 城中村现状与居民生活状况调查问卷
附录B 日本居住环境整治“不良住宅”的判定标准
参考文献 2100433B
作者:薛峰 著
出版时间: 2017年3月1日
上架日期: 199001
征订号:29128
版次:第一版
页数:226
装帧:平膜勒口
开本:小16开
印张:15.000
ISBN:978-7-112-19625-8
一个保护区的中间是核心区,其外围是缓冲区,再往外是实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的规定,国家依法划定各种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
昆明市划定的城中村改造货币补偿的最低标准适用于城中村改造重建中所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上住宅的拆迁补偿,分为一环以内和一、二环之间两种区位。其中,一环以内: 框架结构每平方米30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28...
1.加大廉租房建设。 2.允许、鼓励单位自建公共宿舍,并给予一定的优惠。
<正>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年4月1日以全国统计数据和大量的实地调研为基础,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层级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策略与方法。全书共7章,内容包括:当前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思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现状调研与分析;回迁安置现状调研与分析;改造策略与模式;改造方法与措施;回迁安置住区建设技术集成和主要结论。本书提出了低收入者社区生活形态的延续与提升、保留改造区域"无形"
文章为吴少博律师原创,转载请经过本团队同意并注明出处。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分析 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10 年企业拆迁关停维权 郑重声明: 本文章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禁止同行转载、 伪原创等, 其他平台 转载请注明出处。 温馨提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10 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各位企业当事人面临拆迁征 收时,补偿低,补偿不合理,政策强压,断水断电断路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避免错 过律师介入的最好时机。 拆迁一词,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 频繁的出现在媒体的报道 之中,其中措辞也莫衷一是,有的人通过拆迁一夜暴富,有的人因为 拆迁伤痕累累, 也有的人选择做钉子户抗争到底。 归根结底在于拆迁 本身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涉及问题广泛而且大多属于可人为操作的范 围内,法律上只规定了拆迁和补偿的程序, 而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 额,因此拆迁补偿就成了拆迁已以及棚户区
征收拆迁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听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这么两个词语。关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普通老百姓似乎人人都能说上一两句。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与拆迁、征收是不是一个意思?合法推进需要履行哪些程序?棚户区、城中村内原居民面临拆迁有权得到怎样的补偿安置?稍微问深入这么一点,还会开口说话的人就不多了。“棚户区”、“城中村”其实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有关政策、规定多见于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其定义大家可以在网上自行查询,用百度就可以轻易查到。
还有不少客户会说:拆迁包括棚户改造,棚户改造只是拆迁众多缘由中的一个,二者之间更多的是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只是棚户改造涉及财政投入,政府主导,多元融资,在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又给予优惠和照顾。这是关于棚改和拆迁的重大误区!每年北京市棚改计划发布时,都有类似“北京今年拆迁几万户”的流言传出,北京市政府对此作出了澄清:“据本市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北京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条件的意见》,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项目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两种。其中,城市棚户区项目包括平房区院落修缮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城中村边角地整治项目、新增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等多种。这些项目性质不同,每种性质对应的处理方案不完全一样。”
一、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并不等同于拆迁、征收
实际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与征收、拆迁根本不是同一层次、同一类别的概念,完全不应当拿来进行比较。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只是政府启动征收、拆迁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却还不是必要条件。有很多的征收、拆迁是与上面两个改造没有关系的。而从理论上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还存在不需要启动征收、拆迁的情况,当然,这个需要一些前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全体居民自愿,不能涉及各种强制,这里不作展开。实践中,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几乎都伴随着征收拆迁。由此可见,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棚户区改造是一个政策,而房屋拆迁是一个制度或者措施,房屋拆迁只是棚户区改造的一种方案,棚户区改造只是房屋拆迁的一种原因,不可混同。
二、政府推进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需要履行的程序
棚户区、城中村里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复杂,国务院对于改造程序出台的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都是结合当地情况,依法当地规定具体实施,相互间差异很大,并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程序性规定。现在各地作为实施依据的当地规定,立足点都是保障改造工作的推进而较少体现对原住居民权益的保障,大多与上位法存在冲突,很多是禁不起推敲的。
圣运律师认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只要涉及征收、拆迁,就必然会产生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碰撞,就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至于依的是什么法,按什么程序征收、拆迁,基于上述两个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性质本身跳不出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两种性质,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仍应严格按集体土地征收、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应的实施条例、细化规定。基于对棚户区原居民、城中村村民的特殊照顾和权益保障,结合这两种改造的特殊情况,可以出台有利于原住居民补偿安置特别规定,遵循更严格的程序实施(比如要求首先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改进改善各种配套设置等),而不能随意变通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减化程序,为征迁工作“开绿灯”。
三、被征迁居民的补偿安置问题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具体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征补条例,做到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不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点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安置房购买价格不能高于相同时点商品房市场价格。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位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原则上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另外,各地为推进工作实施,如出台有更有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仍然应当继续执行。
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根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 2100433B
(一))各地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都规定城中村改造需要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主要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委会设立、清产核资、拆迁安置、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而房地产开发是由开发商获得土地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然后依照获批的规划设计进行自主开发建设的行为,其设计规划内容不会涉及到改造村庄、设立居委会等方面。
(二) 城中村改造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而房地产开发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的建设行为,不需要再对土地所有权性质进行变更。
(三) 城中村改造还涉及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问题,转制工作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而房地产开发不会涉及上述内容。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工程和民生工程,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和探索解决城乡二元体制既存问题的一种途径,与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在性质上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也导致城中村改造在内容和流程上都与房地产开发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