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 (2011年新版)
规格:16开
订价:100元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修订只是在原44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不增加和减少条款,不打破[《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的整个格局;二是注重实际。该书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修改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释,使之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本书可作为《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用书,也可作为煤矿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层管理者及各级煤矿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或参考用书。
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内容介绍编辑本段 《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最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煤矿安全规...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一、井下探放水原则1、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15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或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2、在受水威...
作业人员在超过2m的高空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二)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1〕4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人才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以下简称“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重大意义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纲要》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国务院通知》关于“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对于促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切实提升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和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深入学习《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尽快改变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状况,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2011-2013年),培训煤矿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及小煤矿的技术负责人,下同)10万人,到2013年底,所有煤矿总工程师全部轮训一遍。通过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煤矿专业人才队伍,使全国煤矿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三、明确培训范围,规范组织方式
(一)培训范围。所有煤矿(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的总工程师。
(二)组织方式。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由具有二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规模其他煤矿企业、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井工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省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其他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
四、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一)培训内容。以《手册》培训为重点,并结合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手册》解读;新出台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技术发展趋势;经验交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但最长不超过80学时。
(三)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培训考核部门、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省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建立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每年年底前,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培训、考核等情况。各煤矿企业要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保证本单位的所有总工程师都参加培训;同时,要抓好其他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培训管理。承担煤矿总工程师培训工作的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进行教学,认真研究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安排业务水平高、有经验的教授和专家讲课,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要广泛听取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教学管理,严肃查处替学、代考等现象,严防培训走过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参加培训的情况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和培训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积极选派总工程师参加培训,推动“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2100433B
附件 2 智能矿山技术与《煤矿安全规程》对接建议条款 序 号 原条款描述 建议条款描述 意见说明和理由 备注 1 第九章 电气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 备硐室 新增条款 瓦斯矿井、产能大于 400 万吨 / 年的瓦斯矿井, 供电宜实现地面集中 控制;实现地面或井下中央变电所集 中监测和控制的变电所可无人值守。 无人值守的变电硐室应有视频监视 监控。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 人员巡回检查 机电 信息 类 2 第四百六十五条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 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 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 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 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 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 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 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 员禁止入内”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 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 高压电气设备时, 入口处和硐室内必 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无人值守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 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水力采 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以外 有 19条对“作 业规程”进行要求 第四条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 八条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 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 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 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并制定防止冒顶、 片帮的安全措施。 5、第六十一条 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 和牢固程度, 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耙装机作业时, 其与掘进工作面 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6、第八十条
内容简介
《煤矿全员安全素质提高必读丛书: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及专家解读(2010年修订版)》内容简介:2006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先后三次对2004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文作了修订,《煤矿全员安全素质提高必读丛书: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及专家解读(2010年修订版)》主要将2004年版及2006年、2009年和2010年三次修订条文的规定内容和修改原因逐条加以阐述和解读。 《煤矿全员安全素质提高必读丛书: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及专家解读(2010年修订版)》可供煤矿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阅读,也可作为煤矿从业人员学习、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参考用书。2100433B
出版日期:2011年03月
开本:16开本
定价:100元
出版社:矿业大学出版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一书自2007年1月出版及2010年修订以来,受到广大煤炭企事业单位和煤矿生产一线管理干部的广泛好评。但是,随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的颁布实施,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一书进行了修订。
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修订只是在原44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不增加和减少条款,不打破[《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的整个格局;二是注重实际。该书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修改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释,使之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本书可作为《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用书,也可作为煤矿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层管理者及各级煤矿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或参考用书。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共分为六编七百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地质保障、井工煤矿、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应急救援。内容上对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逐条进行了准确详实的解读,适当包含一部分图表及案例说明。《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内容准确,可供煤炭行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参考学习,也可供煤矿安全规程读者更容易读懂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