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信用失缺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特别是再在重点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经济失信现象屡屡发生。这些现象,不但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与经济活力,恶化了市场信用环境与市场秩序,也让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常受挫、人人自危,往往在被审视、质疑当中与交易对象失之交臂。本公司旨在以独立的第三方社会地位,为企业树立客观、公正的信用形象,使其在政府采购、行业认证、招投标和市场交易当中增加竞争筹码,降低经营成本,赢得更多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
辽宁建安信用信息评估有限公司在广泛承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商账管理业务的同时,着力建筑安装领域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并聘请信用、金融、安全、质量、工程管理、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组成“信用评估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企业信用审查、论证和评定工作,同时,拥有规范化、专业化、高效率的信用评估与信用管理团队,通过谨慎、客观、独立、公正的系统工程,确保信用评估成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沈阳势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金城集团以航空报国、强军富民为己任,在对国家的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员工总人数超过...
1997年8月和1998年1月,公司属下横门发电厂两台125MW燃油汽轮发电机组相继投入商业运行。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2005年7月30日和12月16日,公司安全顺利完成横门电厂两台燃油机组油改气工...
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路劲基建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旗舰公司。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及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2011年发出的报告,路劲地产在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位列第3名,并是中国房企50强之...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号 召,发挥人才、技术和资金优势,抓住宁东大开发、建设 “两个 最适宜城市 ”的契机,全力投身于宁东能源化工一号工程建设, 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 A 区和 B 区,投资约 300 亿元人民币,兴建 “宝丰能源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一期项目自 2006 年 3 月开工建设,已于 2009 年 12 月底全部投产,二期 项目于 2011年 3月开工建设, 2013年底全部建成投产。整体项 目全部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将超 300亿元,将提供 13000 多个就 业岗位。 宝丰能源循环工业基地以煤炭开采为基础,通过煤炭开采和 洗选加工,精煤经焦化生产焦炭, 不粘煤经热解生产高炉喷吹料, 中煤及煤泥进行余热发电; 焦炉及热解废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 产甲醇,甲醇通过 MTO 工艺生产乙烯和丙烯;部分乙烯与纯苯 生产聚苯乙
众地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众地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重要涉外企业, 是青岛市总商会副会长单位以及青岛国际 商会副会长单位, 总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栈 桥风景区。 众地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创立 于 1994 年的中国地毯进出口公司青岛办事 处,资本金为 298 万元人民币, 纯国有性质, 之后又先后经历了青岛中土畜地毯有限责 任公司、山东中地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展阶 段。 2003 年厎,公司管理层和创业团队全 额收购了山东中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国有 股份,改制为完全民营企业, 并以此为基础 创办了众地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 资本金为 9900 万元人民币, 2010年底公司 净资产为人民币 6 亿余元。众地集团有限公 司的财务资本原则上聚焦投放于自身主营 业务领域, 鉴于近年来中国国内较高的通货 膨胀现状, 部分闲置资本则作为纯粹的财务 投资,投向了相对稳健、 进入门槛较高且潜 在收益较大的地方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对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开展第三方评估的通知
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改革报社: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拟委托有关机构对部分示范创建城市工作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及评估对象
2016年拟委托3家机构分别牵头成立评估组,对20个示范创建城市(包括11个第一批示范创建城市和9个第二批示范创建城市)进行评估:
(一)第一组,由北京大学牵头,评估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荣成市;
(二)第二组,由中国人民大学牵头,评估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成都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惠州市;
(三)第三组,由中国改革报社牵头,评估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义乌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
各组牵头单位要安排本单位人员,并邀请其他两家评估机构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以及具有较强公信力的社会征信机构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共同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近年来特别是开展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各城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重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具体参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评估参考指标(2016年版)》。
三、评估要求
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小组,于2016年11月底前赴有关示范创建城市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估,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分城市撰写评估报告并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
请有关省(区、市)和示范创建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要求主动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衔接安排实地调研评估。同时,要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网开展的城市信用状况第三方监测,对监测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受评估对象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实地调研评估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张峥妍、严畅,电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韩春燕,电话;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张丽丽,电话:;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高茜、陶一冉,电话:;中国改革报社何玲、刘梦雨,电话:
附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评估参考指标(2016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评估参考指标(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