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市财政局行政编制5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副科级)1名,正副股长领导职数26名。
市财政局与资产办合设一个党组,现有党组成员9人,其中财政局6人,资产办3人;财政局局长是党组书记、资产办主任是党组副书记。
分设22个股室(其中属财政局19个,属资产办3个);另财政局下设直属机构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分局(副科级);隶属机构有政府采购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计函授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科级)1个。资产办下设隶属机构有产权交易服务中心1个。
党组书记、局 长:沈 恒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凤贤
张天富
罗志雄
党组副书记、资产办主任:熊天恩
党组成员、资产办副主任:林植贤
钟建华
吴顺庭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负责财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
( 1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和规定等,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办法和制度的拟订。
( 2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执行中央、省制 定的市、县级财政分配政策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履行公共财政职责。
( 3 )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 4 )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收入;负责组织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 5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市本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和各项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贷款业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 6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 7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 8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市属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市属资产营运公司、授权资产经营的集团公司、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 9 )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 10 )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确认。
( 11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 12 )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 13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江门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材料的起草;承担文电、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外事、接待、保密、信访、财政科研、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财务、资产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法规税政股
参与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宏观财经形势;承担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及政策研究;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承担市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镇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四)国库股
承担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帐户;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财政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帐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含劳教、监狱)、人口计生、档案、物价、外经贸、旅游、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市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市安排的垂直部门经费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园林、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体育、广播电视、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
(七)工贸发展股
贯彻执行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拟订并落实市财政支持工贸发展和现代产业建设政策;监督执行工交、内贸等企业财务;财务承担市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调查企业运行、税收情况,配合做好经济分析和预算编制,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八)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务、国土、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镇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九)经济建设股
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的投资计划安排;参与编制市本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核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对本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对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承担本级城市建设和本级投融资平台债务的新增、延期、偿还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其他项目的贷款业务;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
(十)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本级和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及相应改革方案建议;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监管工作;审核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贷款业务。
(十一)外经金融股
贯彻执行涉外、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外债管理;承担全市投融资平台借款的统计工作;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承担审核和监督外经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配合做好镇级财政财务管理系统维护;组织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十三)绩效评价股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执行财政资金支出效绩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组织拟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购置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和对未脱钩经济实体及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对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承担重点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工作。
(十五)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本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与审核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本级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登记备案;监督管理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本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
(十六)监督检查办公室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处理;配合做好属下单位离任审计。
(十七)人事教育股
承担局机关和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规划;承担局机关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承担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报批工作;协助开展局纪检监督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八)基层办公室
专责受理市翠山湖新区对应本局的所有业务;专责协调、分办、督查本局各股室办理翠山湖新区的各项业务;负责翠山湖新区的部门预算,指导和监督翠山湖新区财务管理;负责镇级政府投资融资及债务清偿等管理工作。
(十九)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开平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安全解决方案 Powered by Eden Information Service 提供商 深圳市伊登软件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http://www.edensoft.com.cn 目录 一、市财政局网络现状 ................................................................................................................... 1 1、市财政局网络安全的需要 ................................................................................................. 1 二、市财政局网络安全整体规划 .................................
- 1 - 大庆市建设局 大庆市财政局 庆建发〔 2005〕59 关于转发关于 2005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 关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二○○五年建 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05〕第 12 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 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投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 制。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特征描述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要求填写,不得漏项。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的, 应在项目特征中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执行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关于《建设工
王健:德州市财政局局长
孙军强:德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志坚: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进宝: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苏文正: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孟曰鹏: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车洪裕: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张黎光: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静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笠菲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刘玉珍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魏云辉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燕
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邹荣付
昆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梁勇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杰(挂职)
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云萍(挂职)
昆明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罗锐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谢建华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兼)、副局长:谢永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龚萍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阮华兴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觉斐、许杭、龚巍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汪生祥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寿学军
杭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毛慧敏
杭州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万强
杭州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卓安军